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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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4-13 点击数量:135

 一、单位介绍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3100044488656XR,学校代码9243060088)是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由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学院,创办于1995年(湘教函[1995]94),学院下设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招生指导中心、邵阳办事处(南华大学邵阳市大祥区人民医院校外教学点)、深圳办事处、贵州办事处、娄底办事处、发展改革与合作处(项目办)、网络科技开发处(湘三联现代远程网络教育学习平台)、党政办公室(稳定办)、计划财务处、教务与学籍管理处等内设机构,现有教职员工89人,其中专职教职员工46人(管理人员13人,辅导教师21人,教辅人员12人),兼职主讲辅导教师43人(主讲辅导教师全部由高校专任教师或正式聘用的兼职教师担任),在籍学生15164人。学院始终秉承“励志图强、科学创新”的校训,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多年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是一个高层次、精品化专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培养综合管理高级人才的培养基地。现有在籍硕士研究生700多人。湖南省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中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高[2001]6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9号文件精神而成立,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为办学方针,提供高水平执政能力教育,充分利用湖北民族大学、湖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从2002年起开办了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学等在职硕士研究生班,以及医学、教育学、数学、文学、法学、工学、农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实践人才。

 湖北民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1998 年经教育部批准,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北民族学院,2006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 11 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民族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多人。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219 人,其中“楚天学者”在聘人员 7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541 人,教授 143 人,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 100 余人。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智能科学与技术 9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设计、教育、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 14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王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流”建设高校。现设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13个—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2个本科专业。建有1个湖北省国内—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9个省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品牌专业、11个专业接受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406人,教授164人,副教授437人,博土学位498人,硕士学位596 人。教师中有省级重点联系专家 56人,湖北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3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7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6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 12 条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三、接收申请专业

招生

学校

科类

一级

学科

代码

学科专业

学科方向

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

外国语

水平

学科综合

水平

 

0304

民族学


外语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外语

哲学或政治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外语

中国语言文学

0701

数学


外语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外语

 

1005

 

中医学

01 中医基础理论

外语

02 中医内科学

外语

03 中医骨伤科学

外语

04 中医妇科学

外语

05 民族医学

外语

1051

 

临床医学(专硕)

01 内科学

外语

临床医学学科综合

 

02 儿科学

外语

03 外科学

外语

04 妇产科学

外语

1057

中医(专硕)

01 中医内科学

外语

中医学

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外语


招生学校

一级

学科

代码

学科

专业

学科方向

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

外国语

水平

学科综合

水平

 

 

 

0701

数学

070101基础数学

外语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外语

070104 应用数学

外语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外语

070120 信息计算与智能系统

外语

0401

教育学

040101教育学原理

外语

教育学

 

040105 学前教育学

外语

040106 高等教育学

外语

040120 教师教育

外语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1语文 02数学

外语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3化学 04物理

外语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5 英语

外语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6思想政治

外语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7历史 08地理 

外语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9生物 10体育

外语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11音乐 12美术

外语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原则上常年报名,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报名注册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采集申请人图像、审核申请材料等,最后在报名系统“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学生成的《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则不能取得入学资格。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申请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或学位认证报告;

  4、报名系统“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打印生成的《资格审查表》(需签字确认);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6、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五、学费标准与缴纳方式

  1、湖北民族大学

 (1)非医学类:学费4.8万元(其中学费2.6万元、校外实训费22000元),第一阶段(报名时)交24000元(其中课程学习费1.3万元,校外实训费1.1万元);第二阶段(学位水平考试统考通过)交24000元(其中课程学习费1.3万元,校外实训费1.1万元)。

 (2)医学类:学费5.8万元(其中学费3万元、校外实训费28000元),第一阶段(报名时)交29000元(含中课程学习费、校外实训费);第二阶段(学位水平考试统考通过)交29000元(含课程学习费、校外实训费)。

  2、湖北师范大学

  学费3.8万元(分两阶段收取),第一阶段(报名时)交课程学习费1.5万元),第二阶段(学位水平考试统考通过)交课程学习费2.3万。

 六、培养与管理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课程学习:申请人学习期间不脱产,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通过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方式在3年内修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到达规定学分。

 2、课程考试:课程考试分为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3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统一组织的水平考试,未通过者,则取消进入第二阶段学习资格。

 全国统考科目包含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统考时间安排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公告和学校的通知为准。

 (二)第二阶段:学位申请阶段

  1、学位申请阶段年限最长为2年。申请人应在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全部合格后的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学位。答辩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学校不再接受学位申请,其学习终止,所缴纳学费不退。

  2、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有以下情况,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无效,已交费用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相关材料;

   ②申请人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

   ③申请人存在统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

七、学员须知

  1、学员提交的个人资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学员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所缴纳学费不予退还。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学位申请阶段),超过6年(其中课程学习不超过4年)仍然没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则终止学习资格,所缴纳学费不予退还。

  5、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6、学员在网上完成报名后,需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表》(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250382690@qq.com。

八、联系人及电话

 座机:0731-84222979(办公室)

 曾老师:13974835008   

 谭老师:13687361680    曾老师:13574140488

 吴老师:13548687379    李老师:17807312168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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